苹果的食法与妙用

晴天小雨 发表于 2008-04-19 20:05:44

    
    苹果据说是宝贝级的水果,妙用无穷。无奈本同志一向不青睐它,出于身体健康考虑,每天上午上班前还是勉勉强强、哀哀怨怨地啃个苹果,但是周末可懒得吃它,今天突然翻到书上介绍了苹果茶的做法,以后周末就可以试试咯,顺带再附上其他的一些食法。
    
    苹果茶:将切丁的苹果,加入去皮去籽的柳橙与水一起煮,煮好以后加入红茶包与砂糖,就是一壶香浓好喝的水果茶!
    
    苹果酱:当苹果放太久表皮变皱、果肉咬起来也不脆了的时候,可以拿来制成苹果酱。只要将苹果去皮去籽,切成小丁块放入锅中,加入少许奶油和砂糖一起用小火煮,加以搅拌煮至软烂,就是可口的苹果酱了。

   苹果芭乐汁:苹果半个,蜂蜜适量,芭乐半个,冰水250毫升。
                       将苹果去皮去籽、芭乐洗净去籽,切成适当大小,加入蜂蜜和水用榨汁机打碎即可。芭乐含有丰富的铁、磷、钙,胡萝卜素与钾质含量也多,而且热量与脂肪又低,在吃过油腻的食物以后食用,可以帮助整肠去腻,舒缓脾胃。                          

    苹果大妙用:主妇们常常一次买了好几个马铃薯又没办法一次用完,而且放久了以后会发芽,就不能再食用了。这时可以在马铃薯中放一个苹果,就可以延缓马铃薯发芽时间。另外,如果想让木瓜或猕猴桃早点变熟,也可以和苹果放在一起。
     

      
关键词(Tag): 苹果 妙用 食法

贼的二三傻事

晴天小雨 发表于 2007-11-07 19:27:04

    上午一打开QQ,师姐的鱼头像就不停不停地闪动,忙完手中的活打开一看,蹦出一段话,脑子愣了一下,师姐遭贼啦?

    还好,是一位惨遭贼手的老师贴到BBS上的话,师姐只是贴过来给我提个醒。我们这个美丽的校园像个开放的公园,时不时就有旅行团的导游手擎一柄小旗,身后领着一票人马招摇过校,这是有组织的;没组织的三三两两,或是一小撮聚会的朋友,或是一对情侣,散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胡侃谈心或者干脆来个校园游;还有不少在外面单位工作的同志们贪恋这个校园的舒适和方便,宁愿每天早起赶公车也要在校园里租个房子住下;再加上本校的师生员工和工地里的劳动者,这么这么多身份的人们汇聚在校园里,有谁能看出谁有第三只手呢。隔三差五都能听到老师和学生在BBS上抱怨宿舍遭贼,我住的地方也遭遇了几次贼手,所幸都没有丢失物件。不过,说起来,好像光临我们宿舍的贼都有点愚的感觉,净做可笑的事。

    事件一:毕业后租的第一个房子在海滨,和师姐一起住了一年,安然无恙。我们搬出来后不久,房东从国外回来了,竟然打不开锁。后来,师姐和我说,房东的屋子遭贼了,在我们搬走之后。我赶紧追问,丢了啥?师姐说,啥也没丢。我就纳闷了,电视、冰箱、微波炉,再不济也有个DVD吧。师姐答,人贼还看不上呢,估计是认为运费比卖掉这些破电视、冰箱的钱要多,想想不划算,一气之下把门反锁了。

    事件二:周日回到宿舍,舍友赶紧汇报,咱宿舍遭贼了。我不能免俗地赶紧追问,丢了啥。这次倒是丢东西了,舍友的两瓶洗面奶和我的一瓶洗手液。我想这个丢就丢了吧。舍友很气愤,他偷也就罢了,还嫌其中一瓶洗面奶剩得不多,一气之下,全挤在我们宿舍门口了。

    通过这两件事,我总结出一条:不聪明的贼,是很容易生气的。

    既然是二三傻事,就顺带再稍上李猪告诉我的那个:某贼钻进某户人家,发现英雄无用武之地、没啥可捞,一气之下,煮了俩鸡蛋,吃完,走人。

霍格沃茨的四个学院(转载)

晴天小雨 发表于 2007-10-16 16:30:16

概述

      西方哲学来自希腊。生于公元前6世纪20年代、死于5世纪40年代、被尊为希腊七贤之一的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之母。公元前5世纪中叶活动的思想家安拉克西米尼认为组成万物的是风。生于公元前5世纪30年代,死于4世纪70年代的辩证法奠基人之一赫拉克利特认为万物由火而生。公元前4世纪的医生、哲学家安培杜克列综合了他以前哲学家们的见解,在他们所提出的水、风和火之外,又加上土,成为组成一切物质的四元素。

      格兰芬多代表火,拉文克劳代表风,赫奇帕奇代表土,斯莱特林代表水,四大元素同时存在时,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但众所周知,他们同时也各自独立。
                                                                                                                                               ——罗琳

格兰芬多

分院帽:“你也许属于格兰芬多,那里有埋藏在心底的勇敢,他们的胆识、气魄和豪爽,使格兰芬多出类拔萃 ”
英文:Gryffindor
学院院长:麦格教授(米勒娃·麦格,在哈利波特系列第1-6部中担任变形课教师,哈利波特系列1-5部担任霍格沃茨副校长,第6部中在校长邓不利多牺牲后升任校长)
幽灵:差点没头的尼克
学院标志,即代表动物:狮子
格兰芬多城堡入口画像:胖夫人/第三部:卡多根爵士
学院创办者:戈德里克·格兰芬多
招生标准:英勇无畏,奋不顾身。大胆无畏,喜爱冒险。

      火一般的性格和火一样的颜色,韦斯莱一家人头发都是火红的,火凤凰福克斯的主人邓布利多也是这个学院毕业的。

      格兰芬多的宿舍在塔楼里,与大地和天空相关,格兰芬多Gryffindor的名字来源于法语gryffin d’or,意为金色的格兰芬(griffin)。格兰芬是希腊神话中一种半狮半鹰的生物,基督教后来常用它作耶稣的象征,因为它代表对大地(狮子)和天空(鹰)的控制。

      格兰芬多的学生:哈利·波特、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科林·克里维、丹尼斯·克里维、西莫·斐尼甘、迪安·托马斯,帕瓦蒂·佩蒂尔、拉文德·布朗、纳威·隆巴顿、金妮·韦斯莱、凯蒂·贝尔、纳塔丽·麦克唐纳等

      毕业生:(第六部前)弗雷德·韦斯莱、乔治·韦斯莱、李·乔丹、艾丽亚·斯平内特、安吉利娜·约翰逊、帕西·韦斯莱、奥利弗·伍德、比尔·韦斯莱、查理·韦斯莱、莫丽·韦斯莱、亚瑟·韦斯莱、阿不思·邓布利多、鲁伯·海格、莉莉·波特、詹姆·波特、莱姆斯·卢平、小矮星彼得、小天狼星布莱克、米勒娃·麦格等. 


赫奇帕奇

分院帽:“你也许属于赫奇帕奇,那里的人正直忠诚,赫奇帕奇的学子们坚忍诚实,不畏惧艰辛的劳动”
英文:Hufflepuff
颜色: 黄色和黑色
院长: 斯普劳特教授
学院标志: 獾
创办者:赫尔加·赫奇帕奇
幽灵:胖修士
选择学生方式:勤劳诚实的
学院精神:正直,忠贞,诚实,不谓艰辛

      颜色基本上属于泥土的颜色,獾是挖洞的啮齿动物,在风语河岸柳这部童话中,就塑造了一个老实、忠厚的獾的形象,而罗琳在小时候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徽章,基本涵盖了进入赫奇帕奇的人都像獾一样正直、忠诚。

      赫奇帕奇的宿舍在通往家养小精灵厨房的通道旁,家养小精灵的厨房在地下一层,符合了土的暗示。獾,也是一种生活在地洞中的生物,而且他们的院长是施普劳特教授,植物学也和土有关。 


拉文克劳

分院帽:“如果你头脑精明,或许会进智慧的老拉文克劳,那些睿智博学的人,总会在那里遇见他们的同道”
英文:Ravenclaw
创建人:罗伊纳·拉文克劳
颜色: 蓝色和青铜色
院长: 弗立维教授
幽灵:TheGrey Lady
院长:弗立维教授
入口画像:骑士
学院标志:鹰 
学院生:卢娜·洛夫古德、泰瑞·布特、斯图尔特·阿克利、奥拉·奎尔克、PadmaPatil,丽莎·杜平、,曼蒂·布洛贺、秋·张
毕业生:(第四部后)佩内洛·克里瓦特 
学院宗旨:睿智、公正、精明、博学、 聪明、有远见、好奇心也很强,喜欢钻研事物

      鹰,蓝色的天空,都是风的象征。该学院的特点是聪明,睿智分院帽的评价是“如果你头脑精明,或许会进智能的老拉文劳克,那些睿智博学的人,总会在那里遇见他们的同道”。

      拉文克劳认为“我们所教的学生,他们的智力必须高人一等。” 拉文克劳代表风,而且学院代表动物鹰就是风的象征。罗伊纳拉文克劳教出了很多出色的学生,院长弗立维教授就是其中一位。

      “拉文克劳”直译就是“渡鸦的脚爪”或“乌鸦的爪子”,名字中的隐义是“贪婪的掠夺者”,而该学院的标志就是一只鹰。

      拉文克劳的宿舍在天文塔楼,这就暗示了拉文克劳与天的关系,鹰也正是天空的象征。

      秋·张,美丽的华裔少女,拉文克劳学院的找球手。秋·张这个形象在哈利·波特第三部第十三章出现,身为魁地奇高手的她曾对哈利微笑,给哈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哈利的暗恋对象,圣诞舞会上最想与之共舞的理想舞伴,无奈她选择了英俊、善良、斯文、勇敢的塞德里克·迪戈里(赫奇帕奇学院的学生),由火焰杯选出的代表霍格沃茨参加巫师三强争霸赛的勇士。 


斯莱特林

分院帽:“也许你会进斯莱特林,也许你在这里交上真诚的朋友,但那些狡诈阴险之辈却会不惜一切手段,去达到他们的目的”
英文:Slytherin
创建人:萨拉查·斯莱特林
代表色:绿色,银色
代表动物:蛇
招生标准:精明的斯莱特林,来自那一片泥潭,而渴望权力的他最喜欢那些血统纯正、有野心的少年。
招生方式:新生带分院帽,由它来决定.
学院宗旨:高贵、权势、抱负、真诚
学院传统:学生要有纯正的血统
现任院长:西弗勒斯斯内普.(斯内普走后的代理院长:霍拉斯·斯拉格霍恩教授)
幽灵:血人巴罗
颜色:蓝色和青铜色
绿色和银色都是蛇的颜色,给人潮湿的感觉,而且马尔福和父亲的头发都是银白的。
斯莱特林的宿舍在湖底,而且蛇怪的密室通道在女生盥洗室下,符合了水的暗示。
斯莱特林学院生: 德拉科·马尔福、 克拉布、 高尔、 米利森·伯斯德、 Blaise Zabini, 潘西·帕金森、 马尔科姆·巴多克、 格雷厄姆·普里查德 、德里安·普塞 等
毕业生: 汤姆·里德尔(伏地魔)、 西弗勒斯·斯内普、 马库斯·弗林特、 特伦斯·希金斯 、卢修斯·马尔福等
口令:纯种 

小愚私话:能够影响整个世界的故事果然不是乱编的。文化无处不在,不论是在魔法世界,还是在麻瓜世界里。

关键词(Tag): 哈利波特

小哈算不算事件?

晴天小雨 发表于 2007-10-16 11:22:17

      熬了若干个白天和黑夜,凌晨两点三十四分,我终于啃完最后一个单词,“啪嗒”扣上牛津英汉大字典一般厚重的《Harry Potter And The Deadly Hallow》,同时闭上的,还有我那早已干涩得眯缝起来的双眼。
 
      终于完成了件大事,入梦前我对自己说,尽管在某些同志眼里这根本不值一提。

     上周末,与阿宛共进晚餐,期间,有电话插入,某同志言语间略显暧昧。一经刺探,果然继那位82年的小哥之后,又有83的年轻后辈对阿宛穷追不舍。阿宛曰着曰着,突然就很不平,大概也是为我不平,每次久别相聚,她总有新事件与我同享,怎么我就岁岁年年如一日没有点啥发生,士别三日,都能刮目相看了,怎么她一直在等着刮目,我却始终还是原来那个士。我很努力地思考了一番,说,有,我在读《哈里波特》英文原版。阿宛立刻无语。 

      鉴于阿宛的反应,我很深刻地作了反思。思毕,我依然坚持小哈是大事,依然坚持如果在成长的日子里没有哈里波特,这日子就白过了。自从七年前,教育心理学课堂上若干个低得都快亲吻桌面的头颅以一手掩面、另一手在课桌下一页页翻动哈里波特时起,这个戴副大眼镜、额头上有块闪电伤疤的小男孩和他的伙伴们就声势浩大地进驻了我们的生活。年复一年期待着小哈系列电影,日复一日盼望着读到罗琳大姐的新作,终于就这样盼到了完结篇,虽然还只有英文版。

       认识小哈七年后的今天,一早醒来,我意识到已经知晓了这个庞大魔法故事的结局,突然很想再次回到当年做贼似的、躲着老师在课桌下相互传阅哈里波特的课堂,我想,当波特和金妮、罗恩和赫敏在车站送他们的孩子前往霍兹沃格的时候,也应该有这样的念头。